從10號開始的半個月內,我去了6次夜店,另外在夜店以外的地方喝的不算。卯起來喝,喝得很high,high到像被愛裝熟的人附身。平常,我對於愛裝熟的人是避之唯恐不及的;但是,幾杯黃湯下肚,我就會變成交際花……真討厭自己這個樣子。每次散了,回家的路上我都會想:『我明明就是個很害羞的人啊?剛剛是在搞什麼東西啊?』也許是太害怕別人看穿自己的空洞,就一直企圖把氣氛搞得很熱絡,如此一來,就不會讓人有時間去猜我偶爾的晃神是為什麼。
抽屜裡的名片跟寫有某些人連絡方式的紙條、衛生紙愈堆愈多,但是誰也都知道,誰不會真的跟誰聯絡,真的約誰出來吃飯。頂多是下次夜店碰頭又一起坐一起聊一起喝一起跳一起茫。喝到八分醉也許就一起回家,醒來後一拍兩散。
交換聯絡方式是一種禮貌,一種社會化的過程。在那樣熱絡的氣氛中,我們彷彿非得交換聯絡方式不可。可是,其實我真的很想留假資料,或在回家時把衛生紙夾在機車龍頭,讓它不小心被風吹掉……我們真的有可能聯絡嗎?夜店認識的新朋友真的可以走進自己心裡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人們上夜店不過就是圖個放鬆,誰有閒功夫去分擔你靈魂的重量?
至於那些向來放縱自己慾望無限延伸的人,上夜店也許不過是圖個感官刺激,順便試試看有沒有一夜情的機會;而這種人並沒有比較低等,只是每個人價值取向不一樣。既然如此,就沒有人有資格道貌岸然地評判任何人上夜店的心態到底是怎樣。
夜店裡沒有真正的張老師。
不管你遇到再大的困難,大家都可能輕描淡寫地告訴你:『想那麼多幹嘛?這杯先乾了再說啦!』
大家都在麻痺自己,都在騙自己。
這一杯算是姐姐我陪你乾「爽」的,大家當下爽就好,各人造業各人回家慢慢擔。
爽就好,真的。
能讓自己爽,真的很重要。能讓大家爽,當然更好。
不是什麼都非得有意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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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爽」這個字很粗俗。
﹝妞妞家就認為「爽」是髒話,不可說﹞
但是,姐姐我今天非得替「爽」打抱不平一番不可。
《教育部國語辭典》對「爽」的解釋如下:
1. 舒適、暢快。如:「神清氣爽」、「秋高氣爽」、「人逢喜事精神爽」。
2. 豪邁、不拘小節的。如:「豪爽」、「直爽」。水滸傳‧第九十四回:「關某單騎 同唐斌到抱犢山。見文仲容、崔埜二人爽亮,毫無猥瑣之態。」
3. 明亮。晉‧陸機‧齊謳行:「營丘負海曲,沃野爽且平。」唐‧李商隱‧別薛巖賓詩:「曙爽行將拂,晨清坐欲凌。」﹝以上3項為形容詞﹞
4. 犯錯、違失。如:「屢試不爽」。詩經‧鄘風‧氓:「女也不爽,士貳其行。」
5.失、違反。如:「爽約」。﹝4.5兩項為動辭﹞
所以,「爽」到底哪裡粗俗了?它其實含冤莫白已久。
姐姐我就特別推崇「爽」它「舒適、暢快」,以及「豪邁、不拘小節」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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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的我跟老外總是特別聊得來。只是想讓這些身在異鄉的人,感到多一份溫暖吧!所以我很愛跟人家聊他家鄉的事。我想,那是一種母性的延伸,我二阿姨就說我將來一定會「母儀天下」……如果我隻身在外,有人對我很友善,我一定會很感動;所以,我願意把這份感動分給別人。不過,這是不是也算一種夜店裡不該有的天真呢?也許人家只是想釣辣妹,說不定我根本就耽誤人家寶貴的時間哩!還在一邊自以為是親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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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貫中,就像你對小可愛一樣。僅止於好感,不會有「什麼」無止境蔓延。就像我昨天才跟你說,真的要對夜店認識的人掏心掏肺豈不太過天真?我那天跟他聊的,大部分都是工作上的事。不過,你怎麼不問我跟Scott聊些什麼?我跟他聊的才久咧!
- Sep 27 Tue 2005 22:58
爽就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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