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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前腳尾米事件﹝欲觀賞者請點「完整版紀錄片」﹞作者群踹得媒體人仰馬翻,我很意外我主播學姊那家新聞台為何沒被設計,她笑說:『我們電視台人手不夠啦!這種小事我們哪有時間理會?』當然,這是學姊的玩笑話,她不會真的因為我拱她就去問主管為何沒有被那3個僑生設計;只是我說真的,要是電視台夠閒,人手夠多,以台灣媒體的素質及新聞素材取樣的習慣來看,他們被設計成功的可能性非常高。

之前我一直想要寫一篇關於腳尾米的網誌,也非常留意這事件引起的爭議跟討論;只是一來我不方便逼迫學姊去問出真相,二來網路上很多人的看法都頗有見地,所以我一直在猶豫該從哪個點去切入,好把自己對新聞及記者的一點小意見說清楚。

「把自己的一點小意見說清楚」其實很不容易,因為很多人一說起正經事就好像在說教,我希望我可以盡量避免掉這點,所以醞釀了很久,才開始動手打這篇網誌;而事實上,你看得愈多、了解得愈深入﹝我不敢用「透徹」這字眼,人離這字眼永遠太遙遠﹞,就會發現自己的見解有多麼微不足道。於是想要表達的東西漸漸變少,到後來甚至開始懷疑自己醞釀的這些小東西究竟能不能構成一篇文章,所以就更踟躕了。

我只能說,我對新聞、媒體發展的關心,從來沒少過,甚至投注在媒體觀察的時間比我對史學的付出﹝大概只有做報告時算得上有付出吧﹞來得多很多。但一路走來,記者沒有贏得我更多的尊敬,所以我對媒體的失望也是必然的;而期望帶來的失望並不能說是因為我對記者苛求過了頭──事實上,大眾賦予記者特權,再對照他們對新聞的處理方式、在公領域該追求真理真相時表現的怯懦或漠然,讓我們不得不懷疑他們是否過於輕蔑於記者一職的特殊性,甚至是攀不上自己該有的價值。

總認為記者應該比一般人更執著於追求真相,利誘之下應該面不改色、威脅當前應該無畏無懼;可現在記者在我們面前的表現﹝尤其是在颱風期間做SNG連線時的表現﹞,卻讓我們覺得他們愈來愈像搞笑藝人﹝比如這次柯羅莎颱風中天女記者SNG連線報導災情時被吹到撞牆﹞!

很多人讚揚僑生整媒體的精采過程讓人大呼過癮,可以刺激媒體反省與進步。但我覺得,在腳尾米紀錄片的呈現過程中,僑生的優越感一覽無遺,他們不斷嘲弄台灣媒體播送的訊息,順便向我們宣傳香港的新聞百分之百是新聞,而台灣的新聞充斥著奇聞跟趣談,對社稷國家一點意義也沒有。

這讓我不是那麼舒服。我們沒有受過鬥爭的專業訓練,太習慣乖乖地坐在台下聽人說話而不習慣批判,所以港澳僑生來台灣會覺得我們在用餐時間狼吞虎嚥那些沒營養的東西、那些他們反覆自問:『這也算是新聞嗎?』的東西顯得非常可笑。但就算台灣媒體再不自愛,也是自己的孩子,要教訓也該由我們來教訓,用不著旁人奚落!可是說真的,或許台灣人真的太習慣於全盤接受人家的片面說辭而不去質疑,所以媒體這孩子在大家的溺愛之下愈來愈壞!

腳尾米的作者群在我看來是相當傲慢的一群,可是他們勇於說出自己的不滿與不屑,而我們也聽到了他們的聲音,儘管他們挑戰媒體的方式相當具有爭議性。

或許有不少人﹝包括一些媒體人﹞一直在檢討傳播媒體的沉淪該如何挽救,可是這些聲音卻始終沒有被新聞局及大眾聽到﹝簡單地說,就是關起門來放炮﹞,所以我們就只能繼續忍受無意義的新聞、繼續眼睜睜看著媒體無止境地墮落!

改革一定要大動作,你有好的意見為什麼不敢大鳴大放?
很遺憾地,我沒有什麼「好的意見」,但楊照有,所以接下來我要跟大家分享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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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篇文章出自楊照,《那些人那些故事》,﹝台北市:聯合文學,2001﹞,頁193-203。由於文章內容是我一字一字敲出來的,希望有人會因此感動到願意花點時間把它看完。就算是跳著看也好,安慰我一下吧!


〈擁有特權是為了打擊其他特權──記者的故事〉

有一個這樣的笑話,不曉得你聽過沒有?

笑話裡說一輛採訪車因為紅燈右轉,一轉過來就被埋伏在路邊的警察攔下來了。車窗降下,記者探出頭,作好帶點客氣又帶點傲慢再加點著急的表情對警察說:「對不起,我們急著去採訪新聞。」警察也用帶點客氣帶點傲慢再加點捉狹的表情回答說:「沒問題,沒問題,我罰單會寫快一點。」

這為什麼會是個笑話?因為故事裡的記者本來以為只要亮出記者招牌,只要祭出採訪的大帽子,這張小小的罰單就可以免了。這是我們記者長期以來習慣享受的特權。

記者是特權份子

讓我們承認一件重要的前提,記者是特權份子,就像笑話裡另一方──警察一樣的。而且不只是在台灣記者擁有許多別人沒有的特權,其實幾乎所有的社會,都或被迫或自願地給予記者某些特權。

問題是,或者說我們應該去問應該去區別的是,記者是基於什麼樣的理由取得特權?社會是站在什麼樣的考量下給予記者特權?更重要的是,記者到底以什麼樣的態度,在什麼時候把特權用在什麼地方?

雖然統統叫作記者,這裡面可以有非常非常大的區別。在極權威權的體系裡,記者是威權意見的轉述傳播者,有權力的人要講什麼話要下什麼命令,還是需要記者來加以報導傳播,於是記者被編納在權力的組織裡,因為這樣而取得特權。換句話說,他們的權力是統治者權力的延伸或末梢,他們的權力和統治者的權力在性質上沒有兩樣,再換句話說,他們的特權是由統治者所賦予的,也有可能隨時被統治者取走。

在民主的組織機制裡,就不是這樣了。記者之所以擁有特殊權力,是因為他們必須監督必須對抗其他的統治規範性權力。是因為行政、司法、立法這任何一個部門的公共領域,都取得了某種集體意志的合法性,雖然理論上他們三者彼此監督彼此制衡,然而作為國家機器的一部分、擁有公權力的基本性質上,這三者卻有高度的共通性,也就存在著暗通款曲、彼此包庇的高度可能性。記者擁有特權是為了武裝他們,代表非公權性的社會力量,去探入去追查所有具統治性能力的機關單位。甚至進一步,記者的觸角還擴張到了民間社會本來的黑暗盲點。記者擁有的特權,是為了幫助他們在面對任何形式的黑暗暴力恐嚇時,不至於手無寸鐵、不至於勢孤力單、不至於被威脅被馴服被嚇跑。當然這兩種極端相異的記者權力,只是我們為了分析方便所建構的「理想型」﹝ideal type﹞。真實的狀況,不管在哪個國家社會,都是這兩種權力交錯夾雜、盤結互動產生的模糊灰色狀態,只是灰的色調、程度不一樣。

在灰色模糊狀態中的記者

台灣過去長期以來,正就處在這種灰色模糊狀態裡,而台灣今天新聞媒體、記者製造出來的問題,有很大部分也是正是承襲了這種灰色模糊狀態而來的。

威權時代作為政權傳聲筒,給了記者很大的權力,整個社會也習慣性地默認、默許了記者的惡勢力。並不是沒有少數記者,在威權時代還努力透過挖掘真相、宣揚不被扭曲的良心真理,來支撐新聞的尊嚴。不過媒體控制在國家機制的手裡,少數記者的努力,一來無法曝光呈現在大眾面前;二來也撼動不了媒體的性格。

威權的崩潰,新聞媒體與新聞記者,卻陰錯陽差地沒有隨而喪失他們的力量。新聞紀錄了威權被挑戰被拆解的過程,並進而調整了自己的位置,站到了打倒威權呼聲的這一面來。

然而正因為變化來得太快,新聞媒體調整了位置,卻顯然來不及改變性格。於是產生了這十年來,新聞媒體與記者權力角色上的高度曖昧性,他們依然在社會上保持著相當高的權力地位,依然是社會上能見度最高的一群人,可是他們憑什麼據有如此權力地位的理由,卻遲遲沒有釐清;他們應該使用這份權力來做什麼的終極目的倫理,更是遲遲沒有建立。

你可能還記得鄭太吉。至少最近鄭太吉伏法的消息,應該會讓你注意到這個人。這個人當年在屏東無法無天到敢在光天化日下持槍殺人﹝阿斯巴甜注:在鍾源峰家門口當鍾母面夥同手下共開16槍,鍾當場死亡﹞。而他之所以敢光天化日持槍殺人,是因為他先已無法無天到敢打記者砸報社﹝阿斯巴甜注:鄭太吉派十多名手下持球棒闖入《民眾日報》屏東分社,棒打男記者,掌摑女記者,多位記者嚇得從二樓跳窗﹞敢叫號稱全國第一大報的南部總編輯向他低頭道歉。他殺人時,他一定確信台灣沒有人有辦法定他的罪。因為沒有人敢在他的威嚇下去追查、揭露真相。鄭太吉顯然相信:司法檢調單位不敢,新聞媒體更不敢。

悲哀的是,差點就證明了鄭太吉是對的,警察禮遇他、檢察官沒把他當嫌疑犯、媒體完全噤聲不語。鄭太吉「黑道治縣」、「暴力治縣」的金鐘罩,後來還是在立法院才破功的。是立法委員﹝而且不是屏東選出的立委﹞在立法院先揭露了那最黑暗最不堪的命案,才讓鄭太吉的罪惡王國露出破綻。

很多時候,我們看不起立法院和立法委員,不過在這件事上,確確實實立法委員﹝阿斯巴甜注:民進黨籍立委蔡式淵打先鋒、最勇敢。相對的,我們就看出了媒體的懦弱。

鄭太吉的事件,反映出新舊結構下媒體的特質特性。長期存在於威權言論管制之下,我們的媒體太容易就在最不能讓步不能妥協的地方退卻了。至少還有很多記者們以為不報導鄭太吉殺人,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畢竟誰都要愛惜生命不是嗎?憑什麼要記者冒生命危險去報導鄭太吉的新聞。

記者不是也不應該是「一般人」

這種理論似是而非、真是混淆錯亂。當面對壓力面對困難時,記者們突然就變身還原成為了一般人,和一般人有一樣的弱點、一樣的恐懼;然而我們真的要問:如果記者就是一般人,那憑什麼我們要給他們多於一般人的權力呢?在民主社會、在大家應該平等的架構下,記者得到的多出來的權力,就是為了在他在需要的時候,發揮非常人的精神與能力,去一般人到不了的地方,把一般人看不見的真相挖掘出來。

我們的記者,在這曖昧的十年裡,享受著舊權力,卻沒有盡到新責任。

新責任要求:記者不能在真相之前退卻,不管什麼理由,但我們依然沉浸在舊權力下的記者,卻隨時可以因為各種藉口就遺忘掉專業職責。我們電視台的記者,開口閉口「長官」,難道沒有人擔心這種「長官文化」,奪走了記者獨立判斷的自信與自許嗎?新聞真相之前,怎麼會有「長官」,更何況是那麼多普遍的「長官」?

新責任還要求,記者不能滿足於紀錄、報導一般人看得見聽得見的,記者必須以他的專業能力與專業勇氣,迂迴在各種表面的煙幕布幕後面,把事實拼湊鋪陳出來。在這點上,記者的工作裡有一部分等同於偵探,還有一部分等同於神話中的正義使者。

不作偵探、也不作正義使者,那記者的工作,每天進出記者會、專請名人聽些門面話,有什麼意思?

好萊塢電影裡,光是最近受到注意的,我馬上就想到克林伊斯威特演的《迫切的危機﹝阿斯巴甜注:楊照說法有誤,《迫切的危機》﹝Clear and Present Danger,1994﹞是哈里遜福特主演的電影,他提到的電影是《迫切的任務》﹝True Crime,1999﹞﹞,那是一個記者既扮演偵探又扮演正義使者救了一名死刑犯的故事。我自然又想到艾爾帕西諾主演的《驚爆內幕》,那是一位新聞節目製作人既扮演偵探又當正義使者的故事。

你會說那只是電影只是誇張的戲劇嗎?你會說現實裡美國記者哪有這麼浪漫這麼英勇嗎?那讓我隨便給你一些現實裡的例子,看看人家最有特權的記者都做些什麼、怎麼做吧。

隨手翻開我書架上的法律書,就翻到這樣的案子。1980年一位名叫史蒂夫‧第多斯的男子被控涉嫌狹持強暴南茜‧凡洛普。經過調查審訊,陪審團判決第多斯有罪。到了1981年6月,法院推翻了原來的有罪判決,宣布重審該案,3週後,檢方主動撤回了對第多斯的指控,找到了另一位涉案嫌犯。

而造成這樁案件由有罪到無罪180度轉變的唯一因素,就是《西雅圖時報記者》Paul Henderson的介入。記者韓德森不只是仔細比對了所有法庭資料,而且他還進一步去翻查案發現場附近是否曾經發生過其他強暴案的紀錄。他忠實而仔細地把他的疑問、他的追查過程發表在報紙上,就這樣拯救了一個無辜的人。

熟知美國法學或新聞學的人,都知道像韓德森這樣的記者到處都是,像第多斯這樣的案子汗牛充棟。這不是電影、不是戲,是一位記者的真實人生。

什麼是真正的「內幕」?

我們的社會近乎瘋狂地沉迷於對犯罪新聞的報導與消費,所謂「社會新聞」更被視為是收視率的保證、激動人心的秘訣,可是那種「社會新聞」有一點點超越一般人所視所聽範圍之外的東西嗎?我們有從這些多到淹死人的「社會新聞」裡得到這可以引發「正義效應」的是事實與真相嗎?

我們迷信那些「社會新聞」的「長官」們,顯然不了解、顯然忽略了,真正能激動人心的新聞,不是血腥色情的新聞,而是穿破了掩飾透視了假面的真正「內幕」。我們的新聞習慣裡,長期濫用了「內幕」兩個字。我們媒體上充斥許多號稱「內幕」的東西,其實都是皮毛「外幕」,真正的「內幕」,必須是真實的,必須是和一般人以為、預期的不同,而且必須是攸關社會大眾公共利益或人之為人的基本正義原則。

再看看政治記者吧。這幾天我們看到了江澤民接受CBS﹝阿斯巴甜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的縮寫,美國三大廣播電視網之一﹞專訪的畫面,相信許多人對訪問江澤民的華萊士﹝阿斯巴甜注:「60分鐘」主持人Mike Wallace﹞的印象深刻吧?華萊士所表現出來的,撇開可能牽涉到美國人民族優越感的一部分暫時不論,有絕大部分是出自新聞專業的自豪與自傲﹝阿斯巴甜注:華萊士不但直指江澤民是獨裁者,詢問他中國政府是否迫害基督徒以及虐待、逮捕、殺害法輪功學員是怎麼回事,還拿六四天安門事件時擋在坦克前那名學生的照片問:「你佩不佩服這名青年的勇氣?」訪問摘要詳見〈江澤民面對「60分鐘」──你欽佩天安門擋坦克的學生嗎?〉﹞。記者面對政治人物不必謙卑更不能客氣,因為你不是代表自己,你代表的是所有賦予你特權的大眾,而他們願意讓渡部份權力給記者,因為他們需要記者替他們去揭穿政治人物編織的說詞、塑造的形象,並且找到呈顯政治權力真正行使的軌跡。

總統和行政院長為什麼召開記者會,面對記者?因為他們有義務有責任面對社會真理代表的特權者,接受他們直接的考驗。也因為他們有義務有責任面對來自不同角度對他們權力思維的挑戰。

從這樣的標準來看,我們當然必須說,新政府成立以來的幾次總統記者會,統統不及格,尤其是新聞記者們的表現讓人失望。只有極少數記者真的以專業尊嚴不卑不亢地對待陳水扁,這已經夠令人失望了;更令人失望的是記者們顯然都是單打獨鬥,自己抓了問題被點到就問自己的問題,完全不管別的記者問了什麼,沒有追問沒有尖銳的反駁也沒有一針見血的評論。不管政治人物希望麼操弄記者會,記者就是不能讓自己變成單純的發問機器,因為單純的發問機,不論問什麼樣的問題,都沒辦法刺激逼擠出不在檯面上的真相與真理。

從這樣的標準來看,我們必須說,行政院的記者普遍比總統府的記者優秀與盡職。他們至少懂得適度利用刺激甚至敵意的語言,讓唐飛院長沒那麼容易過關;他們至少懂得彼此前呼後應,突顯院長講話中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

政治是一種權力的互動交手,以政治為專業的政治人物,不可能主動繳械自我限制權力行使的空間,所以我們需要依賴記者去對他們施壓。來自記者的壓力愈輕,政治人物愈自由,他們因權力慣性而犯錯的機會也就會隨而大增。

記者節﹝阿斯巴甜注:9月1日﹞沒看到記者本身任何自覺的檢討反省,頗遺憾的。至少應該大家一起看看彼此的缺失,再一起向社會說一聲:「我們會更努力,加油!」吧。﹝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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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我們對記者的期許太高,還是記者的自我期許不夠高?還是根本是教育出了問題,養成了弱智的下一代,以及訓練不足的新聞從業人員。主播從思路清晰、能操多國語言、與來賓對答如流的新聞節目看板人物,退化成沒有想法的讀稿機;記者會或許多非正式場合裡向政治人物提問的記者,除了擬好的既定問題完全不知該如何說話,既不傾聽也不回應,比如被馬英九嗆:「你是三立的吧?三立才會問這種問題!」時就只會哭的那位女記者;而跑各線新聞的前線記者更是屢屢有令人瞠目結舌的演出,比如記者在許瑋倫尚在急救時追問她爸爸:「會不會擔心許瑋倫回不來了?

總之,記者們應該追求的是真相真理以及自身專業能力的提升,不要以為自己只是領多一點點薪水但其實也很辛苦的平凡人。我真的不想再聽到人家談論台灣的新聞時用輕蔑的語氣說:「喔!就當笑話看啊!」或說:「現在的新聞比連續劇還精采!」享受特權、倍受禮遇的記者能做的其實比想像中多更多,請你們捍衛自己的尊嚴,也為了台灣多加把勁兒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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