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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投完票,家裡安排了豪華的綁架行程。
早上9點投完票,我們的路線如下:尖石──二高﹝福爾摩沙高速公路﹞──雪隧﹝蔣渭水高速公路﹞──宜蘭大同鄉──梨山──合歡山──台中。回到台中都晚上8點多了,這綁架行程要不要這麼豪華啊?不是跟我說『你們21號回來,隔天早上投完票就可以走了』嗎?
路上阿卿提到了青年阿泉開公車時,風靡女學生的往事。還說:『有一個女學生啊!不上課一直待在「把拔」車上,到總站還不肯下車喔!』
這故事阿卿其實說過很多遍﹝我知道你很愛你老公啦!但這根本就是粉絲心態嘛﹞,次數多到我聽完都懶得接話了。結果平常不太搭理阿卿的二哥竟然接話了……他用假正經的神情跟語調說:『那個人……有腳嗎?』
==============================
22號那天跟二哥去吃Fridays,阿斯巴甜除了點主餐,還加點了德墨三層塔。
二哥:『德墨三層塔?在哪?我怎麼沒看到?』
阿斯巴甜:『在「星期五開胃組合」那邊。』
二哥:『今天又不是星期五……』
阿斯巴甜:『星期五是店名,不是只有星期五才有那個組合!』
二哥:『我怎麼知道是不是星期五有特價?』
﹝小鳥:你家咪咪真的應該好好調教一下!﹞
==============================
24號晚上跟小鳥約在鼎王台北光復店,席間她提到一個她一直記不起來的名牌。
小鳥:『我只記得SF……』
二哥就故意說:『SF?三花啊!』﹝害我想到鄭弘儀﹞
由於三花實在太好笑了,於是阿斯巴甜就貢獻了另一個大約發生在2年前,但有異曲同工之妙的故事。
Nydia:『學姊,有個短期的打工機會,你要不要試試看?』
阿斯巴甜:『喔!是做什麼的啊?』
Nydia:『NB!』
阿斯巴甜:『是NOTEBOOK還是自然美啊?』
Nydia:『是New Balance……』
﹝聽過這故事的人,莫不對阿斯巴甜想到「自然美」嘖嘖稱奇﹞
==============================
話說前年8月,小鳥帶了阿金來台中玩。阿金是一個注重養生,而且對名產極有興趣的大男孩。那次他們興奮地說一定要吃鼎王……坐下來點菜時,我問他們要點些什麼,結果得知小鳥不吃鴨血,阿金不吃辣……當下真想翻桌走人!是怎樣?這樣是在跟人家吃什麼鼎王?吃「趣味一下」就好啦!也不先搞清楚多少窮人為了鼎王的鴨血和湯頭魂牽夢縈!
特別強調「窮人」,是因為鼎王很多單價偏高的食材﹝肉類、牛筋和大腸頭﹞其實都很讚啊!但礙於身分我們似乎只配對鴨血和湯頭魂牽夢縈……之前還看PTT台中板有人要開鼎王鍋底團﹝完全不點東西﹞,只是不知道後來有沒有開團成功啦!
不過這不是重點。隔天小鳥和阿金要回台北前,我們已經完成了阿金指定行程的2/3:除了去吃瑪露蓮嫩仙草,也買了裕珍馨的奶油酥餅──接下來,就只剩下寶珍香的桂圓蛋糕了。但因為我們只有機車,頂著烈日要去彰化實在有點辛苦,所以阿金並不是那麼堅持非得要買到寶珍香的桂圓蛋糕不可。
起初,阿金說要買「ㄅㄠˇ ㄓㄣ ㄒㄧㄤ」的桂圓蛋糕。
二哥問:『在哪啊?』
阿金:『彰南路!』
二哥:『那裡應該是「芬園鄉」吧?』
我當場狂笑不止,因為我去過彰南路的幾間民藝店﹝彰南路三段別名「古董民藝街」﹞,那兒確實是「芬園鄉」沒錯,但此「鄉」非彼「香」啊!
結果要回家的時候,碰巧發現中港、黎明路口有一家寶珍香,阿金就開心地買了幾盒桂圓蛋糕,還拿一盒說要給我跟二哥吃;我們說不要﹝我不吃桂圓跟核桃,這東西不但叫「桂圓蛋糕」,上面還灑了好多核桃﹞,阿金說至少一人吃一個總可以吧?所以留了兩個給我們……但說真的,吃了有點失望耶!都沒有那種吃到傳說中美味點心的感覺!
今年過年,阿卿說冰箱裡有一盒親戚送的「小蛋糕」,可以拿來吃。
『咦……這不是寶珍香的桂圓蛋糕嗎?盒子怎麼跟阿金買的有色差啊?』加上盒上標明「僅此一家,絕無分店」,所以我就好奇地吃吃看……天啊!比阿金買的好吃多了呢!
原來阿金盼了那麼久,買到的竟然是「偽寶珍香」的桂圓蛋糕!
小鳥:『可憐的孩子,一直以為自己買到的是真的,不好吃還硬要說好吃……』
阿斯巴甜:『可憐的是寶珍香吧?一直被假貨破壞名譽……』
要是我過年沒在家裡吃到真的寶珍香桂圓蛋糕,我一輩子都會覺得「那有什麼好吃的?真不知道鄉民是在瘋什麼?」話又說回來,鄉民還真是夠可怕的!只要什麼被炒起來,大家就瘋狂團購。比如鄉民之前為之瘋狂的「星野銅鑼燒」,我就覺得很普通啊!我家附近的「菓之燒銅鑼燒」還比較好吃咧!
本來我還要繼續批東海雞腳凍跟小林煎餅的釣鐘燒,不過後來想想,或許是因為我住在台中,吃這些東西都很方便,才沒辦法體會鄉民的心情吧?更何況,我又不是在寫美食專欄,我明明只是要以「芬園鄉」為結尾就打住了啊!
只不過,上一段最後一句寫到「明明」,又讓我忍不住想到《明明》這部電影,害我為了「貓哥」,又不能自已地大笑了……
話說當初看《明明》這部片時,就對於區雪兒找張信哲演黑道大哥感到莫名其妙。看到結尾發現貓哥竟然是吳彥祖的媽媽,當下豁然開朗之餘,還是忍不住在心裡暗幹了幾聲……這究竟是什麼爛東西啊?但戲院裡其他觀眾似乎一點都不感到憤怒哩!是我太容易暴走嗎?
不,跟Joy和小鳥比起來,我應該還不算容易暴走……ㄎㄎ。
﹝喔耶!我終於呼應標題了﹞
﹝為什麼要把Joy和小鳥拖下水呢?我的人格還真是低劣啊﹞
早上9點投完票,我們的路線如下:尖石──二高﹝福爾摩沙高速公路﹞──雪隧﹝蔣渭水高速公路﹞──宜蘭大同鄉──梨山──合歡山──台中。回到台中都晚上8點多了,這綁架行程要不要這麼豪華啊?不是跟我說『你們21號回來,隔天早上投完票就可以走了』嗎?
路上阿卿提到了青年阿泉開公車時,風靡女學生的往事。還說:『有一個女學生啊!不上課一直待在「把拔」車上,到總站還不肯下車喔!』
這故事阿卿其實說過很多遍﹝我知道你很愛你老公啦!但這根本就是粉絲心態嘛﹞,次數多到我聽完都懶得接話了。結果平常不太搭理阿卿的二哥竟然接話了……他用假正經的神情跟語調說:『那個人……有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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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號那天跟二哥去吃Fridays,阿斯巴甜除了點主餐,還加點了德墨三層塔。
二哥:『德墨三層塔?在哪?我怎麼沒看到?』
阿斯巴甜:『在「星期五開胃組合」那邊。』
二哥:『今天又不是星期五……』
阿斯巴甜:『星期五是店名,不是只有星期五才有那個組合!』
二哥:『我怎麼知道是不是星期五有特價?』
﹝小鳥:你家咪咪真的應該好好調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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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號晚上跟小鳥約在鼎王台北光復店,席間她提到一個她一直記不起來的名牌。
小鳥:『我只記得SF……』
二哥就故意說:『SF?三花啊!』﹝害我想到鄭弘儀﹞
由於三花實在太好笑了,於是阿斯巴甜就貢獻了另一個大約發生在2年前,但有異曲同工之妙的故事。
Nydia:『學姊,有個短期的打工機會,你要不要試試看?』
阿斯巴甜:『喔!是做什麼的啊?』
Nydia:『NB!』
阿斯巴甜:『是NOTEBOOK還是自然美啊?』
Nydia:『是New Balance……』
﹝聽過這故事的人,莫不對阿斯巴甜想到「自然美」嘖嘖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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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年8月,小鳥帶了阿金來台中玩。阿金是一個注重養生,而且對名產極有興趣的大男孩。那次他們興奮地說一定要吃鼎王……坐下來點菜時,我問他們要點些什麼,結果得知小鳥不吃鴨血,阿金不吃辣……當下真想翻桌走人!是怎樣?這樣是在跟人家吃什麼鼎王?吃「趣味一下」就好啦!也不先搞清楚多少窮人為了鼎王的鴨血和湯頭魂牽夢縈!
特別強調「窮人」,是因為鼎王很多單價偏高的食材﹝肉類、牛筋和大腸頭﹞其實都很讚啊!但礙於身分我們似乎只配對鴨血和湯頭魂牽夢縈……之前還看PTT台中板有人要開鼎王鍋底團﹝完全不點東西﹞,只是不知道後來有沒有開團成功啦!
不過這不是重點。隔天小鳥和阿金要回台北前,我們已經完成了阿金指定行程的2/3:除了去吃瑪露蓮嫩仙草,也買了裕珍馨的奶油酥餅──接下來,就只剩下寶珍香的桂圓蛋糕了。但因為我們只有機車,頂著烈日要去彰化實在有點辛苦,所以阿金並不是那麼堅持非得要買到寶珍香的桂圓蛋糕不可。
起初,阿金說要買「ㄅㄠˇ ㄓㄣ ㄒㄧㄤ」的桂圓蛋糕。
二哥問:『在哪啊?』
阿金:『彰南路!』
二哥:『那裡應該是「芬園鄉」吧?』
我當場狂笑不止,因為我去過彰南路的幾間民藝店﹝彰南路三段別名「古董民藝街」﹞,那兒確實是「芬園鄉」沒錯,但此「鄉」非彼「香」啊!
結果要回家的時候,碰巧發現中港、黎明路口有一家寶珍香,阿金就開心地買了幾盒桂圓蛋糕,還拿一盒說要給我跟二哥吃;我們說不要﹝我不吃桂圓跟核桃,這東西不但叫「桂圓蛋糕」,上面還灑了好多核桃﹞,阿金說至少一人吃一個總可以吧?所以留了兩個給我們……但說真的,吃了有點失望耶!都沒有那種吃到傳說中美味點心的感覺!
今年過年,阿卿說冰箱裡有一盒親戚送的「小蛋糕」,可以拿來吃。
『咦……這不是寶珍香的桂圓蛋糕嗎?盒子怎麼跟阿金買的有色差啊?』加上盒上標明「僅此一家,絕無分店」,所以我就好奇地吃吃看……天啊!比阿金買的好吃多了呢!
原來阿金盼了那麼久,買到的竟然是「偽寶珍香」的桂圓蛋糕!
小鳥:『可憐的孩子,一直以為自己買到的是真的,不好吃還硬要說好吃……』
阿斯巴甜:『可憐的是寶珍香吧?一直被假貨破壞名譽……』
要是我過年沒在家裡吃到真的寶珍香桂圓蛋糕,我一輩子都會覺得「那有什麼好吃的?真不知道鄉民是在瘋什麼?」話又說回來,鄉民還真是夠可怕的!只要什麼被炒起來,大家就瘋狂團購。比如鄉民之前為之瘋狂的「星野銅鑼燒」,我就覺得很普通啊!我家附近的「菓之燒銅鑼燒」還比較好吃咧!
本來我還要繼續批東海雞腳凍跟小林煎餅的釣鐘燒,不過後來想想,或許是因為我住在台中,吃這些東西都很方便,才沒辦法體會鄉民的心情吧?更何況,我又不是在寫美食專欄,我明明只是要以「芬園鄉」為結尾就打住了啊!
只不過,上一段最後一句寫到「明明」,又讓我忍不住想到《明明》這部電影,害我為了「貓哥」,又不能自已地大笑了……
話說當初看《明明》這部片時,就對於區雪兒找張信哲演黑道大哥感到莫名其妙。看到結尾發現貓哥竟然是吳彥祖的媽媽,當下豁然開朗之餘,還是忍不住在心裡暗幹了幾聲……這究竟是什麼爛東西啊?但戲院裡其他觀眾似乎一點都不感到憤怒哩!是我太容易暴走嗎?
不,跟Joy和小鳥比起來,我應該還不算容易暴走……ㄎㄎ。
﹝喔耶!我終於呼應標題了﹞
﹝為什麼要把Joy和小鳥拖下水呢?我的人格還真是低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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