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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號早上的導師會報裡宗翰義憤填膺地說:『那個XX檳榔跟OO商店是怎樣?為什麼學生在那邊都可以輕易地買到酒?而且XX檳榔裡面還有沙發,學生甚至可以直接買了就坐在那邊喝!』

學務主任立刻說要發公文請分局協助處裡,教務主任的意思是沒有證據就去檢舉可能會惹得一身腥,所以由主任們再出面跟業者溝通。

只是他們一路溝通過來,學生也是一路喝到現在﹝兩位主任都在本校待了20年以上﹞。

XX檳榔是阿泉的表妹開的。今年春天的某一天,一群國中生來我家要剪髮,我請他們稍等,因為阿卿跑去XX檳榔找XX的女婿﹝前一次來撲空﹞來剪髮,不過學生們選擇離開。阿卿回來的時候我跟她說本來有一群學生要剪髮,阿卿就說:『我有碰到啊!他們應該把錢花掉了吧?我剛剛在XX檳榔的時候他們進來買菸酒就往四鄰那邊走啦!』

我:『你可不可以跟XX講,叫她不要賣那些東西給學生!』
阿卿:『那個又沒我們的事,不要擋人財路!』

我當時非常火大,後來就在MSN上跟二哥聊這件事。我說:『孩子不懂保護自己就算了,但是身為大人,就必須盡到保護孩子的責任啊!』二哥先笑我國中時也是抽菸喝酒,現在還不是當老師﹝但他們不是我啊!我讀國中時雖然操行一路「丁」到畢業,但夜深人靜的時候我都在苦讀耶﹞;又說就算XX檳榔不賣了,學生還是會想辦法弄到菸酒,比如找滿18歲的人去幫忙買,或者乾脆從家長那兒偷。

所以我認為問題在教育。如果可以讓學生充分了解吸菸飲酒可能造成的後果,讓他們感覺到有人是真心為了他們的未來著想﹝這樣的反對絕對不是為了強調權威﹞,也許他們會為了回應那份愛而打從心裡抗拒菸酒……如此一來,應該會收到比杜絕商家販賣菸酒給未成年者更好的效果吧?

15號我拿出一些兩個月前由輔大心理系講師王醒之提出的一些數據﹝如「花蓮卓溪鄉民平均壽命46歲」及「原住民勞工職災率是一般勞工的14倍」等﹞告訴我班上的孩子,我為什麼「不希望」﹝對他們,我的措詞不會強烈到需要用「反對」﹞他們喝酒,還說:『很多家庭因為家人酗酒而造成遺憾,你們也因此覺得家中不夠溫暖,而我不希望以後你們把相同的遺憾留給你們的孩子!』。一個孩子笑笑地舉手說:『老師,我沒在喝啦!因為以前喝太多了!』﹝之前別班學生爆料說該生國小時喝很大,曾因為偷高粱喝而醉倒在學校﹞接著有孩子舉手大聲說除了XX檳榔跟OO商店,還有鹽酥雞攤也會賣酒給學生。

我把這兩次發言看作良好回應,不過現在還不是我鈍刀出鞘的時機﹝我沒有寶刀,只有一些不太聰明的計畫﹞。

可宗翰在導師會報裡那番慷慨激昂的陳詞在我心裡不斷發酵……為什麼我們要對這些「不義」的事情視而不見?為什麼大家都怕惹麻煩而雙手一攤,放任孩子們喝掉自己的未來?

我18歲以前就曾在酒後做過很多讓人瞠目結舌的事,而我付出了很多代價才讓自己彷彿回到了常軌。雖然時光倒流我可能還是會一樣令人瞠目結舌,但是身為一個大人,就不能對孩子們戕害身心的行為坐視不管﹝前天看到有學生錢不夠還想湊來買菸﹞!

只是,因為我過於尊重學生的自由意志,不僅我班上的學業成績不如其他老師預期,連生活競賽成績都爛到令人髮指的地步﹝上週負70分,第一名150幾分,足足有220幾分的差距呢﹞,所以導師會議裡我不好意思當場表示對宗翰的激賞﹝他在好樂迪點《愛的抱抱》跟《Poker Face》也讓我激賞﹞,只好拜託班上學生第二次段考務必把自己的成績提昇,讓我日後在採取大動作時,不致於遭到『自己班上的學生都管不好了,還管那麼多?』之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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