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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在意某老師看我耳朵說我「親情溝很淺」這件事。雖然她猜錯了,我小時候並沒有被寄養在別的地方。但我想,她應該只是不好意思問我是不是我爹娘親生的吧?
我會在意這件事,是因為我真的對家人沒什麼感情。
我從16歲開始就搬離家裡,而我現在已經26歲了。當初執意要搬出來,就是怕自己再跟他們住下去會引爆瓦斯,讓大家不用再互相折磨,卻可憐了無辜的阿逗﹝約克夏﹞。
我上次回家是5月份的事。到家了,才知道我家最後一隻狗噹噹﹝馬爾濟斯﹞已經在4月底因為車禍往生。在我知道噹噹已經不在了以後,我就沒有回過家了。以前我回家,也是一到家就去看他。現在他不在了,我回去也沒意思。反正,我爹娘三不五時會跑到台中突襲我……
我家所有的狗不是送走就是死於非命,沒有一隻壽終正寢,8歲的噹噹還是最長壽的。
198?年過世的嘟嘟﹝約2.3個月大的小小混種犬﹞,因為追逐機車騎士,我爹擔心他害人跌倒會賠不起,所以立刻把他從路邊抓回來敲昏、活埋。我親眼目睹嘟嘟從追車到被敲昏、活埋的過程。當年我還沒上小學。
1990年8月17日過世的北京狗阿皮,因為白內障及皮膚病加上打針打到腿瘸了,我爹說他很可憐,於是請人把他裝在米袋裡,袋口綁緊,從橋上往溪裡丟,以免他從袋裡爬出來游上岸。我放學回家得知這惡耗,倒在床上哭了很久。
2002年8月5日過世的阿逗跟今年4月過世的噹噹,都是被車撞,撞了就跑。阿逗過世是二哥打電話跟我要阿逗的相片才透露的,掛掉電話後我可以用「泣不成聲」來形容。之後只要一想到阿逗都會哭。
噹噹過世,我是在把車子開進車庫前才被告知噹噹不在裡面,已經死了。到現在,我一滴淚都沒為他掉過。反正,噹噹是不快樂的狗。小時後車禍大腿骨斷掉,老了不僅嚴重便秘、皮膚很差常常打針吃藥,之前還被來去咬成破娃娃……我娘說,從阿逗過世以後,噹噹很憂鬱,常常若有所思的樣子。雖然,幼犬噹噹一來我家,就視成犬阿逗為無物。這兩隻狗一起生活了6年,卻沒有一起玩過,每次放他們出來,噹噹就是一副「我是老大」的樣子,自己去一邊想事情;而忠犬阿逗通常忙著對主人搖屁股,是一隻聽到我誇獎他「第一名」會爽翻天的狗。
叮叮﹝俊美如gay的奶油博美﹞,因為太愛叫﹝很娘﹞,我怕我爹嫌他吵對他不利,所以拜託姑媽幫忙養。某天叮叮洗完澡曬太陽時從籠子裡人間蒸發。據推測應該是被偷走。
灰灰﹝父不詳,母吉娃娃﹞,因為我娘覺得照顧3隻狗跟阿美﹝我祖母﹞還要做生意忙不過來,送給表姊夫台北的朋友。﹝其實我娘最喜歡灰灰,但她不敢送走阿逗或噹噹,所以犧牲年紀最小的灰灰﹞
來去﹝台語﹞,因為不符合期待﹝血統純正的台灣土狗,卻膽小如鼠,不會追獵物﹞又難照顧,還會攻擊噹噹所以被送走。我爹養來去就是想帶他一起去打獵,但他實在太鳥了,聽到鞭炮聲還會趴在地上──虧他身材那麼健美,線條那麼棒。來去被送走後不久,收養人也受不了他,又把他送走。
===============================
幾天前,大哥跟我說:『我只有一個妹妹』、『你是我最親的人』,還有『哥哥很愛你』……之類的話。
以下是二哥跟我在MSN Messenger的對話。
哥:我已經習慣一個人了。有女朋友,只是多麻煩。愛我的人,會很可憐。
我:愛我的也是吧!
哥:不會啊!
我:我隨時會人間蒸發啊!
哥:我愛你,就愛的不可憐。
我:= =
哥:你只是暫時找不到停車位而已,讓你身心安頓的停車位。找不到,不代表不存在。可以幫我個忙嗎?
我:?
哥:等我,發達……我會讓你找到停車位。
我:媒介色情嗎?
哥:??誰媒介誰?
我:怎麼讓我找到停車位?
哥:讓你開個咖啡店啊……之類的。看你想開怎樣的店。不然開個動物餐廳、寵物美容中心……都可以。
我:你會發達嗎?
哥:我不會嗎?我敢說,我肯拼,就可以。我之前都在裝死……
我:你肯拼嗎?
哥:如果是你,我願意為你拼。
我:= =
哥:這樣大家都好啊!我肯拼,爹娘OK,你OK,我也OK。
我:話說娘每次都要我勉勵你,但我都不會真的勉勵你。
哥:勉勵的話,我知道的比誰都多。
我:有什麼好勉勵的?我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啊!
哥:我只是不想努力……
我:我也是。
哥:你不用努力,交給我。我讓你……爽爽過!給我時間,相信我!
我:真的嗎?有必要對妹妹這樣嗎?
哥:我雖然從小很愛唬你,可是我比任何人都要照顧自己的妹妹,也是事實吧?對別的女生好,也是暫時幫別人養老婆而已,沒意思。
我:可是我比任何人都要照顧自己的妹妹,也是事實吧──有嗎?
哥:也要看是怎樣的妹妹。我覺得是事實啊!只要你開口,我沒有不答應的吧?
我:我有跟你開口什麼事嗎?
哥:所以啊!我要開始照顧你了。
我:感覺真怪。
哥:不能先說。說出來,就沒驚喜的感覺了。我是很怪啊!我算是個怪人。
我:別人聽到你的說法,一定會說:你哥有戀妹情節嗎?
哥:管別人作瞎咪!我只覺得,連自己最親近的人,都不能照顧好,我也什麼資格照顧別人。應該不是說我有戀妹情節,而是說,我喜歡跟你相處的感覺。
我:怎麼說?
哥:如果是我之前認識的女生當我妹,我大概也會懶得理她們吧!
哥:『你說,如果再一次,沒有人會原諒我』﹝我上一篇網誌有這麼寫﹞──這是誰說的啊?
我:不重要吧?
哥:我不會原諒你。你沒錯!如果你真的走了,我會難過,但不會怪你。那些人不原諒你,是因為他們覺得你留給他們痛苦,但其實真正苦的是你。
============================
我會感動嗎?不會。我就是對家人很沒感情。
儘管我跟我的哥哥們其實互動還滿好的,但我就是覺得,他們不過就是人。什麼家不家的,我無所謂。他們對我沒有比較特別,我也不覺得家人才會永遠。
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會永遠。
沒有什麼,真的會永遠。
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你不會對誰永遠不可或缺。
再捨不得,最後都會被放下。
============================
題外話:牛隊新洋投克提茲﹝Jorge Cortez﹞昨天登版,穿了原本屬於小同的25號球衣。當鏡頭take到克提茲背號的時候,我有種心碎的感覺……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沒有誰是不能被取代的。走了,就是走了。沒有了,就是沒有了……
我會在意這件事,是因為我真的對家人沒什麼感情。
我從16歲開始就搬離家裡,而我現在已經26歲了。當初執意要搬出來,就是怕自己再跟他們住下去會引爆瓦斯,讓大家不用再互相折磨,卻可憐了無辜的阿逗﹝約克夏﹞。
我上次回家是5月份的事。到家了,才知道我家最後一隻狗噹噹﹝馬爾濟斯﹞已經在4月底因為車禍往生。在我知道噹噹已經不在了以後,我就沒有回過家了。以前我回家,也是一到家就去看他。現在他不在了,我回去也沒意思。反正,我爹娘三不五時會跑到台中突襲我……
我家所有的狗不是送走就是死於非命,沒有一隻壽終正寢,8歲的噹噹還是最長壽的。
198?年過世的嘟嘟﹝約2.3個月大的小小混種犬﹞,因為追逐機車騎士,我爹擔心他害人跌倒會賠不起,所以立刻把他從路邊抓回來敲昏、活埋。我親眼目睹嘟嘟從追車到被敲昏、活埋的過程。當年我還沒上小學。
1990年8月17日過世的北京狗阿皮,因為白內障及皮膚病加上打針打到腿瘸了,我爹說他很可憐,於是請人把他裝在米袋裡,袋口綁緊,從橋上往溪裡丟,以免他從袋裡爬出來游上岸。我放學回家得知這惡耗,倒在床上哭了很久。
2002年8月5日過世的阿逗跟今年4月過世的噹噹,都是被車撞,撞了就跑。阿逗過世是二哥打電話跟我要阿逗的相片才透露的,掛掉電話後我可以用「泣不成聲」來形容。之後只要一想到阿逗都會哭。
噹噹過世,我是在把車子開進車庫前才被告知噹噹不在裡面,已經死了。到現在,我一滴淚都沒為他掉過。反正,噹噹是不快樂的狗。小時後車禍大腿骨斷掉,老了不僅嚴重便秘、皮膚很差常常打針吃藥,之前還被來去咬成破娃娃……我娘說,從阿逗過世以後,噹噹很憂鬱,常常若有所思的樣子。雖然,幼犬噹噹一來我家,就視成犬阿逗為無物。這兩隻狗一起生活了6年,卻沒有一起玩過,每次放他們出來,噹噹就是一副「我是老大」的樣子,自己去一邊想事情;而忠犬阿逗通常忙著對主人搖屁股,是一隻聽到我誇獎他「第一名」會爽翻天的狗。
叮叮﹝俊美如gay的奶油博美﹞,因為太愛叫﹝很娘﹞,我怕我爹嫌他吵對他不利,所以拜託姑媽幫忙養。某天叮叮洗完澡曬太陽時從籠子裡人間蒸發。據推測應該是被偷走。
灰灰﹝父不詳,母吉娃娃﹞,因為我娘覺得照顧3隻狗跟阿美﹝我祖母﹞還要做生意忙不過來,送給表姊夫台北的朋友。﹝其實我娘最喜歡灰灰,但她不敢送走阿逗或噹噹,所以犧牲年紀最小的灰灰﹞
來去﹝台語﹞,因為不符合期待﹝血統純正的台灣土狗,卻膽小如鼠,不會追獵物﹞又難照顧,還會攻擊噹噹所以被送走。我爹養來去就是想帶他一起去打獵,但他實在太鳥了,聽到鞭炮聲還會趴在地上──虧他身材那麼健美,線條那麼棒。來去被送走後不久,收養人也受不了他,又把他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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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大哥跟我說:『我只有一個妹妹』、『你是我最親的人』,還有『哥哥很愛你』……之類的話。
以下是二哥跟我在MSN Messenger的對話。
哥:我已經習慣一個人了。有女朋友,只是多麻煩。愛我的人,會很可憐。
我:愛我的也是吧!
哥:不會啊!
我:我隨時會人間蒸發啊!
哥:我愛你,就愛的不可憐。
我:= =
哥:你只是暫時找不到停車位而已,讓你身心安頓的停車位。找不到,不代表不存在。可以幫我個忙嗎?
我:?
哥:等我,發達……我會讓你找到停車位。
我:媒介色情嗎?
哥:??誰媒介誰?
我:怎麼讓我找到停車位?
哥:讓你開個咖啡店啊……之類的。看你想開怎樣的店。不然開個動物餐廳、寵物美容中心……都可以。
我:你會發達嗎?
哥:我不會嗎?我敢說,我肯拼,就可以。我之前都在裝死……
我:你肯拼嗎?
哥:如果是你,我願意為你拼。
我:= =
哥:這樣大家都好啊!我肯拼,爹娘OK,你OK,我也OK。
我:話說娘每次都要我勉勵你,但我都不會真的勉勵你。
哥:勉勵的話,我知道的比誰都多。
我:有什麼好勉勵的?我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啊!
哥:我只是不想努力……
我:我也是。
哥:你不用努力,交給我。我讓你……爽爽過!給我時間,相信我!
我:真的嗎?有必要對妹妹這樣嗎?
哥:我雖然從小很愛唬你,可是我比任何人都要照顧自己的妹妹,也是事實吧?對別的女生好,也是暫時幫別人養老婆而已,沒意思。
我:可是我比任何人都要照顧自己的妹妹,也是事實吧──有嗎?
哥:也要看是怎樣的妹妹。我覺得是事實啊!只要你開口,我沒有不答應的吧?
我:我有跟你開口什麼事嗎?
哥:所以啊!我要開始照顧你了。
我:感覺真怪。
哥:不能先說。說出來,就沒驚喜的感覺了。我是很怪啊!我算是個怪人。
我:別人聽到你的說法,一定會說:你哥有戀妹情節嗎?
哥:管別人作瞎咪!我只覺得,連自己最親近的人,都不能照顧好,我也什麼資格照顧別人。應該不是說我有戀妹情節,而是說,我喜歡跟你相處的感覺。
我:怎麼說?
哥:如果是我之前認識的女生當我妹,我大概也會懶得理她們吧!
哥:『你說,如果再一次,沒有人會原諒我』﹝我上一篇網誌有這麼寫﹞──這是誰說的啊?
我:不重要吧?
哥:我不會原諒你。你沒錯!如果你真的走了,我會難過,但不會怪你。那些人不原諒你,是因為他們覺得你留給他們痛苦,但其實真正苦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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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感動嗎?不會。我就是對家人很沒感情。
儘管我跟我的哥哥們其實互動還滿好的,但我就是覺得,他們不過就是人。什麼家不家的,我無所謂。他們對我沒有比較特別,我也不覺得家人才會永遠。
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會永遠。
沒有什麼,真的會永遠。
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你不會對誰永遠不可或缺。
再捨不得,最後都會被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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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牛隊新洋投克提茲﹝Jorge Cortez﹞昨天登版,穿了原本屬於小同的25號球衣。當鏡頭take到克提茲背號的時候,我有種心碎的感覺……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沒有誰是不能被取代的。走了,就是走了。沒有了,就是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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