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星期一下午1點到3點,是壘球時間。不是我要說,我自己在東海修過一學期,陪Nydia修過一學期﹝點名時都很怕其他人發現我不在名單內﹞,上學期阿彪想選壘球但怕沒搭檔傳接球時,我還自告奮勇陪她修課﹝畢業很久還常被問是哪系的,看來我還沒有完全蛻變為人妻﹞。上學期最後一堂課,我才得知阿彪缺一年的體育﹝傻住﹞,所以下學期還要繼續上壘球……昨天又有人問我們是哪系的,我一回答「歷史」時,對方停頓了一下,然後就接:『歷史系的學生……都這麼開朗嗎?』我:『歷史系怎樣?你剛停頓了一下,是辭窮嗎?不知道要說什麼還硬接!』她聽了跟她同學一直笑,我想她是默認她剛才的辭窮吧!後來阿彪說歷史系的學生不見得都開朗,我說歷史系怪咖特多,然後我們描述了歷史系幾個經典人物的言行舉止,她們笑得很開心,非常開心。
我開朗?壘球課的同學似乎都這麼認為。我想應該是我無法忍受沉悶的氣氛吧!所以會適時的炒一下氣氛﹝前天跟阿彪用原住民腔在交談,前排幾個人偷偷的笑到抖。不是我要講,阿彪在補習班跟魯凱族同事和她的親友團相處下來,講話腔調變了不說,近來還對原音社《AM到天亮》這張專輯十分狂熱﹞。由於上壘球課時我一直都在狀況內,所以很多人發現我是畢業學姊都很意外。之前偶爾跟二哥聊壘球課的事,他都會說:『別人的課,你幹嘛那麼認真?』我想我就是這樣的人,這樣認真的人。至少陪阿彪上壘球課到現在,只要她到,我一定到。因為我不希望哪天我缺席,她會因為沒有搭檔傳接球而感到尷尬,所以有次我左手小指被東西砸到整隻腫脹發紫,我還是沒有缺席﹝戴手套很痛,而且打擊時握棒小指不能彎要翹著很好笑﹞。
阿彪的壘球課其實是後來加選的﹝在我自告奮勇陪她上壘球之後﹞,所以阿彪開學後3周左右才開始上課。期末老師集合大家說要考揮擊動作,很多同學很緊張,還有同學請我示範,我問:『老師有沒有教過揮棒?』她們都很肯定地說:『老師沒教過!』﹝難怪我老看某些同學打擊時的站位跟揮棒姿勢都怪怪的﹞於是我就直接舉手發言﹝本堂課有史以來唯一舉手發言者﹞:『老師,你要不要先示範一下揮擊?你沒有教過耶!』老師大驚:『蛤?我沒教過?』﹝眾人點頭﹞於是老師賣力地示範揮擊,我在底下頗大聲地說了句:『沒教過還好意思考喔?』﹝老師滿有幽默感的,恕我我斗膽放肆﹞引來一陣大笑。
這就是阿彪的壘球課,阿斯巴甜認真參與的壘球課。雖然常常開玩笑,但我跟阿彪其實都很認真地在參與每個環節,從一開始的小跑、做操﹝除了某些動作我們因傷無法執行﹞、多種傳接球到分組比賽,我們從不馬虎。我想,我只有上體育課時才算是好學生吧﹝畢竟我在教室內上課每每靈魂出竅啊﹞?今天老師特地強調的提放動作﹝避免拉傷﹞我還很認真在應用哩!
其實,我不特別愛上課,也常常幻想當天阿彪會不會打來說:『學姊,我不舒服,今天不上課可以嗎?』可是只要一到球場,我就會馬上融入上課氣氛,變成體育課high咖。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歡動,如果體育不是必修,很多人根本不會選,可是每當我看到有些人不開心的臉,我還是會希望我的帶動可以讓這門課變得有趣一點﹝難不成我有救國團血統──執意散播那種自以為是的樂趣﹞,畢竟可以在陽光下活動是多麼美好的事啊!記得有次老師給男生考試,我們自己比賽﹝平常都是老師固定當女生這邊的投手﹞玩開了,還聽到有同學說:『今天好開心喔!老師不在比較好玩……』
我想我真的很雞婆,不過是別人的體育課嘛!我是在認真個什麼勁兒?
往往都是這樣的,那種自以為是的正義,別人看來都是多餘。就連路邊看到車禍倒在一邊的人,大人都說不要隨便幫忙,因為有些出手相救的人最後竟然被誣賴為肇事者。
原來冷漠才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少管事才比較不會惹禍上身。不過,一旦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別人冷眼相對時我們不會感到心寒嗎?
我大一時我的直屬學長姊幾乎對我置之不理。大二學長沒給我書或考古題,第一年說他家淹水書沒了﹝他同學說他住4樓﹞,第二年說他的書被白蟻吃掉了;大三兩個直屬學姊連我是誰都沒有關心過﹝我大二的某天,終於逮到機會……當時我直屬學姊坐我前面,我拍她跟她說她傘掉了,還問她:『請問你是XXX學姊嗎?』她:『對啊!』我:『你知道我是你直屬學妹嗎?』她似乎流露一點點歉意,不過後來她還是沒理我啦﹞;大四學長人最好,請我吃過一次麥當勞﹝我還挑兒童餐﹞。所以我當了人家學姊,立志讓我學弟成為全世界最幸福的學弟﹝後來我學弟很多同學都很羨幕他啦﹞。
重點不是我怎麼待我學弟﹝恕不舉例﹞,是我沒有因為我的不幸而讓這不幸發生在他身上;我甚至跟他說,從我們開始,讓我們家的學弟妹都要受到良好的照顧,我希望開創優良的傳統巴拉巴拉……看來我不僅雞婆,還是雞婆的理想主義者!不過說到雞婆,據說這種人適合當里長。不是我要說,我現在這邊的里長﹝林添憶﹞啊!真的有夠讚的!選前天天在管理室外鞠躬,送的筆又好用,提供私人土地給里民當籃球場及停車場;當選了還有感恩餐會,中秋辦烤肉活動﹝有安排表演﹞,年前請名家揮毫寫春聯送里民,平常請老師教里民元極舞之類的,到里辦公室買中科水世界團票只要105﹝原價250﹞,最讓我稱許的是,他讓送葬隊伍的噪音減了好多好多﹝之前有人有困難,里長還借錢給他哩﹞,所以我說:『拱他選總統啦!』
里長做的都是小事,但那些都是有用的事──對里民有幫助的事、讓里民感到窩心的事。即便我沒從參加里內任何活動,我也不覺得里長做的事都只是浪費錢的事,甚至是圖利部分特定人士的事。畢竟要兼顧所有人的需要實在太難,里長的經費也有限──我雖然不跳元極舞,也不能逼里長開個木工班﹝我對木工其實頗有興趣﹞讓我參加啊!只要有心做事,即便是小里長,我們還是可以從小地方看到他的用心。不要像有些人,就算當到大總統,但小老百姓卻始終沒察覺到他到底為我們做了什麼……
- Mar 07 Wed 2007 04:26
雜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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