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服務生滔滔不絕地介紹菜色。
她們介紹的還真的是有夠詳細。
這是我第一次跟你一起吃東西。
不過你很猛,光看我的眼神就知道,我不點她們口中客人評價多好多好新鮮有彈性還很甜儼然就是店內招牌菜的「◎◎蝦」,是因為懶得剝蝦殼。
懶得剝蝦殼的人其實很多,
不過,我應該不具備懶人形象,是吧?
這種感覺很不錯,有個看我眼神就知道我想什麼的人在旁邊。
比起老是大膽對我的神情做出錯誤解讀的書瑋,
我想,你懂我懂得多了。
雖然,我跟你實際上的互動比起跟她少得太多了。
你還說我跟誰誰誰當初多好多好好到讓你很嫉妒,
但是馬上被我戳破這是場面話的時候我們的狂笑,
讓我覺得,我們的默契,其實很夠。
只是我們來不及發覺。
後來在45,你告訴我你注意過我的眼睛在陽光下的不同,
在我大一的時候。
我很意外。原來你看到的,比我想像中多更多……
4年不見,再見。有些改變,有些不變。
你說我的本質沒變。那麼,變的是什麼呢?
還有,所謂的「我的本質」,又是什麼呢?
可以說來聽聽嗎?
那個一直沒變,卻被我解讀成她之所以沒變,是因為她從學生時代就不具備學生氣質的書瑋,說她之所以跟你說不用急著領錢給她,是因為她認為我們的聚會,絕對還有下一次。
是這樣的吧?還有下一次。
不過,所謂的「下一次」,應該不會是又過了4年吧?
我跟書瑋說我們把氣氛搞得很熱絡,很不像很久沒見面的朋友。尤其是那個你說離開就像把我的空氣抽掉了的185加進來的那段時光。
她說:『還是……是因為酒的關係?』
我說:『應該是喔!如果我們是約在咖啡廳,可能10點就差不多好回家了吧?』
所以,總結一下昨天的聚會,我的結論是
──「酒」之於人大矣!
- Jul 25 Mon 2005 15:59
酒之於人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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